破產律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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破產制度是一種對個人及家庭的生活保障,透過司法程序保障欠債人不會因巨額債務,導致個人及家庭成員的生活受重大影響。破產手續繁複,當中牽涉眾多法律文件及程序,我們的專業律師團隊可為你提供支援和協助上庭等法律事宜,全程貼心跟進,保證收費合理,令你無須添加額外的煩惱與負擔。

債務舒緩後果

我們的專業律師全方位跟進破產程序

當正式開始申請破產程序後,其中最重要一環節是上庭見破產法官。我們專業的律師會協助客戶填妥破產申請表格、見主任等前置司法程序後,下一步向高等法院申請排期聆訊。當取得破產編號後,客戶須影印呈請書寄予或傳真債權人,以通知各債權人有關你的破產申請,你可暫時不需償還債務直至上庭進行破產令宣判。

破產後的影響和生活限制

在宣布破產後,欠債人將被列為破產人士,為期四年(若曾破產則為期五年,最長可達八年),期間破產管理署署長(或受託人)將處理相關財務問題。
生活限制和影響:
1.     公積金可能被用於償還債務
2.     不可過奢侈生活:例如搭的士、旅遊等
3.     收入扣除生活費後交破產受託人處理
4.     信貸報告載有破產記錄
5.     破產期間,不得擔任公司董事或從事相關行業等等

破產期滿債務一筆勾銷 重塑你的人生新一頁!

破產人期一般是四年(若曾破產則為期五年,最長可達八年)。香港破產管理署會因應不同個案的具體情況,制定一個合理的基本生活保障金額,讓破產人士可維持基本生活開支。破產期滿後,若法院無其他特別規定,破產人士無須償還所有欠債,開始新生活。我們尊重客戶私隱,保證所有個人資料絕對保密。

不要再讓債務壓到你透不過氣,馬上找我們談談,減輕你生活重擔
我們的宗旨:供到!還到!生活到!

*一切個人資料絕對保密